各相关单位:
为切实提升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开放共享效益,提高服务效能,根据《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》(国科办基〔2022〕93号)和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》(京中校办发〔2024〕2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北京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京中校办发〔2013〕11号)和《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科技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核查整改方案》的要求,我校自3月24日起开展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
考核工作起止时间为3月24日至5月10日。
二、考核内容
全校2024年12月31日前验收入账、单台(套)价值在40万元(含)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所在单位(附件1),涵盖大仪开放率、共享率、在线服务应用、运行使用成效等八大指标共计20个条目,详见附件2。考核数据统计时间节点:2024年1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。
三、考核流程
1. 数据报送:各二级单位汇总梳理数据,4月7日前将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础数据报送表(附件3)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。
2. 单位自查:按照附件2要求,各单位开展数据材料收集、整理、统计工作,填报共享服务成效汇总表(附件4)和考核自评报告(附件5)。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,报告内容和支撑材料上传至“考核评价”系统,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良乡西院综合楼552办公室。
3. 专家核查:学校组织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、现场核查及综合评议。
4. 结果公布:结合学校核查结果和现场核查整体情况,经专家综合评议形成评价考核结果,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小组审议后,在一定范围内公开。
四、结果使用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作为年终绩效考核、大仪设备论证和仪器资源配置参考使用。
五、工作联络
联 系 人:仪器设备管理科 张 倩
联系电话:010-53911751
联系邮箱:yqshebei@163.com
附件1. 拟考核的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所在单位
附件2.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表
附件3.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础数据报送表
附件4. 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成效汇总表
附件5.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自评报告